站在香皂箱說的話 15-2 看得慣大陸媒體嗎?
再次,大陸媒體人,聼説話的,得到的有胡蘿蔔——紅包,或稱“封口費”,“公關門”高額的“辛苦費”。企業或政府向記者公關,塞點小紅包。這似乎已經成爲了某種“潜規則”。 媒體人遭受的嚴格管制,養成一副患有「軟骨病」的身架,對于一些敏感事件,即使沒有上級的「封口令」,媒體自己也會主動過濾,不敢出動報導及跟進。
據《南方周末》報導,南京的「7.28」爆炸事故後,南京本地的一些媒體,自覺地壓縮,甚至放弃了事件報導,留給外地乃至外國發生的灾害性事件代之,引起大陸讀者不滿。南京媒體這一「習慣性動作」,是大陸媒體的真切寫照。按理說,媒體都會熱衷于報導本地發生事件,因爲這樣才能擁有讀者、擁有市場。爲了討得地方官員歡心,大陸媒體却寧願違反新聞報導的一般規律,自我放弃,閹割自已的采訪權和監督權的職責。
大陸媒體放弃及喪失了其社會喉舌的地位之後,警方才有勇氣「知法犯法」,超越法律程序拘捕記者,在其沒有逃跑迹象的情况下對其發出通緝令。
要知道新聞媒體的職責在于報道真相幷進行輿論監督,采訪權和監督權也是媒體的兩項基本權力。如果,做不到的是新聞媒體大大缺失。因爲一個缺乏輿論監督的政府,必然會産生貪污腐敗及濫權!公安淪為打手, 為何而想“捂蓋子”呢?誰人皆知,錢也。
仇子明事件昭示出大陸現行法律對媒體和記者保護的缺失問題,大陸有關方面關於新聞立法的緊迫性是時候了。
潘家發/南澳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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